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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告赢了国内山寨“乐拼”,获赔450万

薯片君
文化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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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乐高官方微博宣布,他们已在11月5日收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四家生产和销售“乐拼(LEPIN)”积木的公司作出的胜诉判决书。

法院认定,四家公司侵犯了乐高集团的多项著作权,并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四位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展览或以任何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行为,并赔偿乐高集团的损失约人民币450万元。

乐高和乐拼玩具对比图(via极果)乐高和乐拼玩具对比图(via极果)

针对此次胜诉,乐高集团首席执行官倪志伟(Niels B. Christiansen)先生表示:

对于法院的判决,我们表示欢迎。我们相信该判决有着充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明确地表明了中国政府相关部门持续保护知识产权以及为所有在华经营业务的公司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

法院的判令这些从事生产和销售‘乐拼(LEPIN)’积木的公司必须立即停止对上述的18款乐高积木的抄袭。该判决对其他涉嫌抄袭乐高玩具产品的公司发出了一个明确的警示信号。我们将继续采取一切必须的法律手段,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

选择乐高产品的儿童和顾客都希望获得的是安全和高质量的玩乐体验。我们不能让他们被任何形式进行误导。我们欢迎公平的竞争,但是一旦发现有人滥用我们的知识产权和企图利用消费者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将采取行动。

最近两年来,乐高集团不断推进在华业务扩张,并从2017年开始展开维权行动,先后对多家仿冒品生产商提起诉讼。

2017年9月,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博乐(BELA)”品牌的积木产品侵犯了乐高集团的著作权,相关企业针对乐高集团的不正当竞争罪名成立。判决于同年11月生效。这是乐高集团首次在中国针对仿冒产品生产企业提起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并获胜诉判决,消息不仅在国内市场引发关注,还在乐高总部所在地丹麦获得广泛报道,被视为乐高集团在华维权行动的首战告捷。

“博乐”和“乐拼”都是国内仿冒品生产商在仿制乐高玩具时使用的品牌。以乐高推出的乐高科技系列新款布加迪Chiron(42083)玩具模型为例,乐拼仿冒的同款玩具几乎完全复制了乐高的造型和设计,而售价却仅仅只有前者的8分之一左右。

一方面,仿冒厂商不需要向原始版权所有方缴纳授权费用,因此成本有所降低;另一方面,仿冒产品在制作精度和产品质量上明显逊色于正版,正如大家常说的“一分钱一分货”,既然货品差了,成本自然也降下来了。

仅在网络上,这款仿冒玩具的可查询销量就高达数万套,在线下实体店的销量难以估算。仿冒产品甚至远销国外,在泰国等地的市场中出售。

此次乐高在知识产权案件上再次胜诉,也让国内的乐高玩家们感到十分欣慰。大批玩家在微博下表示支持,并期待乐高在知识产权维护上继续扩大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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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薯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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